藝術行政人平臺與大會資料區
研究調查暨藝文專業交流平台
本研究旨在有效串連和利用藝術行政人力的專長和動能,建構優化的交流機 制,與政策面搭建出自實務經驗和需求的對話平台,創造從業者可行的自我 職業標準及職能進化之環境條件,以及強化與產業及政策面對話斡旋之基礎, 並建立工會之法律架構保障。
計畫動機
近年藝術生態勞動力問題劣化,許多期刊專題討論了創作者及藝 術行政人力為了爭取資源、應付資源競爭生態的窘境,點出中間人力層的消 失,也點出了政策模式的瓶頸。(討論之專題文章有集體過勞的藝術世代 – 林怡秀/供養的體系-從藝術圈中間層工作的消失談起 – 王聖閎/當藝術勞 動成為國家預算補助的例外-訪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理事長劉俊裕 – 高 愷珮/藝術勞動價值的復返-全面非典化與階級不正義 – 陳韋臻/做為常態的 非典型-藝文工作者的勞動 – 林怡秀、表演藝術勞動市場異形化-黃佩蔚)。
本調查計畫於 1 月 8 日於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舉行之前置會議,出席 17 人, 以及隨後以臉書群組搜集意見,得到以下藝術行政專職者之經驗,匯整如 下:
-藝術行政常常被認為是簡單的工作、專業不夠被尊重
-藝術行政身懷絕技,有使用文書、繪圖、設計、修片等軟體技能,精英 文甚至第二外文,而職場氛圍卻越來越視這是藝術行政理所當然的職能, 薪資則未反映這些額外能力-與機關、藝術家、業者之委託、價錢商議等往來,常常涉及各種法律責 任,行政人員若不夠小心應對,有可能造成超過自身能力的責任負擔 -許多個體藝術行政沒有勞保,而受僱者不符合勞基法保障者也居多
-工作型態和條件很像非典型受雇勞工
-自由業或個人工作室多以接案模式承攬工作,但不知道怎樣建置工作的 計價方式
-從公機關接案,期程常常非常短、執行時間被壓縮或簽約拖延,但藝術 行政卻基於對品質的要求而必須先啟動工作,需自己先負擔草圖、設計等 費用,而且要面對隨時可能要更改的要求,壓力和風險都很大
執行方向:從契約關係保障藝術行政之聘雇、委託、租借等工作
在工會平台上建置契約範本,並設計項目可勾選之方式行程合約內容,協助 簽約雙方建構具體責任和義務關係之認知。
一、法律保障:
工會聘請律師針對各類合作關係、勞動權益、委託等事務,建立保障藝 術行政者之諮詢及法律事務之代表。 -法律權利等事務之課程。
二、薪資保障:
薪資及費用計算方式參考值設計
預計成果及相關指標
1.從藝術生產之「中間層」改善文化環境 在文化政策持續以短期表現施放資源的藝文生態下,人才和資源處於快 速耗費的生產模式,才能符合各類”指標”。有效合作,以橫向從連結 藝術行政同業網絡,改善中間盤層後,縱向連結政策、產業、創作者, 建立對等的資源與付出結構,減少徒勞耗費,建立永續的文化環境。
2. 工會與智庫合一的協力平台 本計畫力圖將藝術行政人員的工作條件正常化,並以工會架構保障藝術 行政,其職能的永續和自我智庫化。
3.資料庫、專業項目計酬標準化、職場權利保障 資料庫建置同儕彼此資源分享、專業工作上各類細項標準化、人力調度、 產商評鑑、合作狀態評鑑等。
4.穩定與政策對話 從全國藝術行政會議開啟並強化與政策溝通功能,如要求公共部門協助推廣 和以制度保障合理的藝術行政之福利和薪資結構等,並提供行政救濟之資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