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一】藝文工作者為什麼要簽約?
藝文工作者經常因為沒有約定工作內容或報酬,在履約期間發生糾紛,或是因為沒有簽約,在業主取消合作後無法獲得合理賠償。
在僱傭關係中,勞工權利受《勞動基準法》與其他勞動法規保障,但是承攬/委任關係中的藝文工作者卻沒有這層保障。因此簽約對承攬/委任關係中的藝文工作者更重要。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目前提供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音樂三類共14種合約範本。各式合約範本是針對不同對象與狀況制定,藝文工作者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合約範本。
此外,使用藝創工會合約範本前,藝文工作者應該先檢視自己屬於僱傭、承攬或委任關係喔!
《勞動部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
《藝創工會合約範本下載專區》
《文化部文化藝術工作者契約範本專區》
藝創工會合約範本使用說明懶人包
【單元一】藝文工作者為什麼要簽約?
【單元二】合約範本的基本架構
【單元三】如何使用工會合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