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月1日起,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為9.5%;另投保薪資分級表配合基本工資調整修正,投保薪資低於21,009元者,勞保局主動調整。
106年1月1日起,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按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9.5%計算,與就業保險費率1%合計為10.5%
106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為10.5%。但是,自就業保險法施行之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調降1%,所以,106年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9.5%計算。
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修正為21,009元,投保薪資低於21,009元之被保險人,本局自106年1月1日主動調整為21,009元,投保單位不需申報
基本工資自106年1月1日起從每月20,008元調整為21,009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配合基本工資調整,投保薪資第1級修正為21,009元,刪除原分級表第2級20,100元及第3級21,000元,原第4級21,900元遞移為第2級,餘級次均遞移。21,900元以上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1級仍為45,800元,修正後分級表計18級。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部分工時勞工及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月投保薪資增列原分級表第1級20,008元,餘等級及月投保薪資下限均維持原規定未變動。
配合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修正,本局將自106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下列3類被保險人之投保薪資至21,009元,保險費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
- 105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為20,008元,且106年1月1日已年滿16歲全時工作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除外)。
- 105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為20,100元之所有被保險人。
- 105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為21,000元之所有被保險人。
投保薪資調整通知函將列印於105年10月份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同年11月下旬寄發投保單位,調整投保薪資的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則將載於106年1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06年2月下旬寄發)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網路申報單位請至本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下載),屆時請詳細核對,並儘早於保險費繳款期限前反映不符事項。
投保單位申報被保險人加保或調整投保薪資,請注意下列事項:
投保單位於105年12月1日起申報年滿16歲以上全時工作之勞工月投保薪資調整或於106年1月1日起申報渠等加保時,請自21,009元起申報。
106年起適用之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請上網下載
106年1月1日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已置放於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其他便民服務」之「保險費分擔表、投保薪資分級表」專區,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可上網查閱、下載,亦可至該網站首頁「網路快速服務」之「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