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2026-05-14 未分類 0

2026.05.07 藝創工會前往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在郭唐菱老師課堂分享〈藝術工作出社會的第一堂課〉。

感謝郭老師長期關注藝術工作者的勞動處境,甚至在講座前,已先向同學介紹藝創工會的勞動調查報告、文化部「契約指導原則」,以及藝術工作中常見的三種勞動關係等基本觀念。對於同學們的實際需求,老師建議著重在未來實際可能面對的工時、保險、薪資、勞資爭議與職場性別平等等問題,讓學生在畢業前便能開始建立對工作現場的理解。

講座中也透過藝設系畢業生的職涯流向資料,和同學一起討論:多數人未來不一定會成為「純藝術家」,而是大量進入設計、美編、行銷、行政、教育與跨域工作現場,因此理解勞動條件與契約,其實是所有人都可能面對的問題。

這次最讓同學印象最深刻的,則是理事羅桂美分享自己十二年接案設計工作的經驗。

桂美一開場,就讓全班同學站起來實際向左轉、向前走,再回到原位,提振精神的同時,也體驗未來可能遇到「甲方反覆改稿、來回修改」的「莊孝維」狀態。

分享中,桂美也整理了許多自己多年接案後的「保命經驗」,包含如何說服業主心甘情願的簽約、如何利用著作財產權提高談判籌碼、設計費當中不建議合併計算的項目、特別需要提高報價的設計類型,以及合約寫清楚窗口/承辦人資訊的重要性等等。

此外,同學也對「共同創作」的著作權歸屬、後續收益分配十分好奇,共同創作容易因為友情、信任或「先做再說」而省略約定,但當作品真的開始有收益、授權或延伸使用時,原本模糊的分工就很容易變成爭議。也有人遇過在比賽、徵件案中,主辦單位要求「專屬授權所有作品」。工會提醒同學,可以參考《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以非專屬授權為原則。

另一個同學的親身經驗,則是遇到WFH在家工作時,因為沒有上下班時間的計算,只能無限接受僱主的要求,直到工作做完才能下班。即使是承攬合作,仍然應該事先確認工作範圍、修改次數、交件時間與額外工作的計價方式。工會也鼓勵同學,未來開始接案時,不一定一開始就要有非常正式的法律契約,但至少可以先練習:把工作內容、修改次數、交件時間、付款方式與授權範圍,用文字訊息確認下來。

感謝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同學熱烈的參與與提問,也謝謝郭唐菱老師的邀請。希望這堂課能成為大家進入藝術工作現場之前,一個開始理解「創作也是勞動」的重要起點。